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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議會昨(六)日在財建委員會就房屋稅引發熱烈討論,周柏雅議員提出房屋稅的標準單價應該改為階梯式或斜式稅率,計算房屋稅的「標準單價」表,三十幾年都沒有改過,市府突然在一○三年把「標準單價」一口氣調高一百二十%,對一○三年以後才取得使照的人實在是不公平。對於之前仍囤有大量「舊屋」者卻毫無影響!

周柏雅議員認為:房屋稅的標準單價應該逐年核定,才能夠反應真實房屋單價,也應保障持有一、二戶的自住民眾,能確保自住戶享有一定的折免比例,避免增加自住戶負擔。也可使囤有大量舊屋者,受到稅負調高之壓力而拋出手上房屋,如此才能減少炒房、囤房,促進房市交易的正常化!

周柏雅議員表示:目前豪宅稅的標準是八千萬元,根本毫無科學依據。以北市一個雙薪家庭工作一輩子、不吃不喝也只有約五千萬左右的收入。以「五千萬」做為「豪宅稅」的課徵對象,是否較為符合?房屋稅應該要能充分反映量能課稅精神,來做為所得稅的補充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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